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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田长宇

联系电话:13846487727

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兴长路快克兽药饲料店

邮政编码:154102

电子邮箱地址:tcy--tcy@163.com

上访主题:兽药过敏导致猪死亡需要谁赔偿

反映的主要问题:

前几日,有一养猪户早晨到我处买药,说猪长时间不吃食,体温低于正常猪体温已经快24小时了 .

拿了一支磺胺间甲氧和一支复合维生素B(还欠了我18元的帐),回家自己打的药,也不知打没打,

下午说猪死了,让我去,说刚打1个小时,我听他说的症状与药物过敏极为相似.

他让我赔钱,后来我没有赔,让他去做解剖检查,和药品的检查.他没有做,

还把猪卖了,后来他到我们当地的畜牧局局长办公室吵闹,当地畜牧局让

我先行赔付他600元,还拿走我近500元的药品,还说这个药厂的药品是

假的,我涉嫌经营假冒违略药品,还要罚款.我由于不懂这方面的法律,就答应

给养殖户600元,让他明天来取.第二天,他向我索要1500元,否则就不同意,

我没办法,给了他1000元,并且没给我出距任何的解剖证明和药物证明,

只打了一个收条.还到处宣传我赔他的猪了.

我是个兽药经营者,他买货我卖货,他给了我钱,要还不是我给他打的,并且

他还不能证明他的猪是打这个药死的,什么证据都没有,只是到当地畜牧局局长

办公室吵闹一次,我们兽药经营者就要赔偿,那以后我们还有没有办法干了 .

还学什么畜牧兽医呀,花了好几万学完了,当地政府不支持,不论有没有证据,

就让我们兽药经营者来赔偿,我们能赔得起吗,谁家的猪.马.牛.羊快死了,到

兽药经营者那随便买支药,打不打都不知道,回头说打死了,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哭闹一场就能得到

赔偿,那我们能赔得起吗?政府公务员就是这么为人民办事的吗?就听一面之辞

吗,那干脆兽药饲料等产品就让那些人民的"公务员"去卖吧,用我们干什么?

( 注:请完整填写每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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