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启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月报制度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7日 来源: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网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履行动物防疫系统职责做好奥运生物反恐有关工作的通知》(京防指字〔2007〕9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奥运会顺利举办,自2007年11月起,我市“生物安全自查月报制度”正式启动。自查月报制度要求本市各实验室设立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及时纠正生物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生物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所在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从11月自查结果来看,我市27家实验室设立单位使用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共计32种,全部是三类、四类动物病原微生物,均不属于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 期间,我市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对22家实验室设立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结果表明我市兽医实验室没有违法行为和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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