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农办人[2007]22号)文件要求,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拟于2007年7月6日—10日举办“第二期全国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基本理论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建设
2、兽医相关法律法规
3、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应急
4、兽医专业业务知识
5、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6、考评员职责任务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求、管理要求
7、鉴定工作经验交流
二、培训人员及条件
各省兽医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领导,各省、市、县从事兽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管理和考评工作的人员,取得考评员资格有效期满三年需申报高级考评员的人员(分配指标见附件1)。
三、时间与地点
时间: 2007年7月7日—10日,6日报到。
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宾馆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兴安东路
电话:0470-8353188
乘车路线:
火车站乘18路或4路到海拉尔宾馆下(1站路)。
海拉尔机场--海拉尔宾馆打车约20元。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尽快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等信息(附件2)于6月15日前传真(或电告)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本次培训班学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按国家标准)。学员培训费800元/人。
3、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附件3,必填),并准备1张近期1寸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以便办理考评员证。
4、本次培训考评员拟考评工种可在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验检疫工、畜禽产品检验员、兽医化验员中任选两个工种。
5、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
6、因机票、车票紧张,乘飞机前往的人员,请提前自行订好往返机票;乘火车前往的人员如需协助订票,请务必于6月15日前将回执传真(或电告)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便统一订返程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洪 光(010)64194671 64194750 (传真) 13520489991 尤 华 13691164088
内蒙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正军 0471-4343572 13847178963
呼伦贝尔市兽医工作站 周 辉 0470-8221768 13847041170
海拉尔宾馆: 王庆华 0470-8353188 13947009291
附件: 1、培训单位与人员名额分配表
2、参加培训班人员回执
3、农业职业技能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