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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培训班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6月11日         来源:兽医公共卫生处      作者


     为加强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办法》(农办人[2007]22号)文件要求,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拟于2007年7月6日—10日举办“第二期全国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基本理论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建设

2、兽医相关法律法规

3、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应急

4、兽医专业业务知识

5、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6、考评员职责任务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求、管理要求

7、鉴定工作经验交流

二、培训人员及条件

各省兽医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领导,各省、市、县从事兽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管理和考评工作的人员,取得考评员资格有效期满三年需申报高级考评员的人员(分配指标见附件1)。

三、时间与地点

时间: 2007年7月7日—10日,6日报到。

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宾馆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兴安东路

电话:0470-8353188

乘车路线:

火车站乘18路或4路到海拉尔宾馆下(1站路)。

海拉尔机场--海拉尔宾馆打车约20元。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尽快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等信息(附件2)于6月15日前传真(或电告)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本次培训班学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按国家标准)。学员培训费800元/人。

3、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附件3,必填),并准备1张近期1寸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以便办理考评员证。

4、本次培训考评员拟考评工种可在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验检疫工、畜禽产品检验员、兽医化验员中任选两个工种。

5、会议不安排接站,请与会人员自行前往。

6、因机票、车票紧张,乘飞机前往的人员,请提前自行订好往返机票;乘火车前往的人员如需协助订票,请务必于6月15日前将回执传真(或电告)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便统一订返程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洪  光(010)64194671  64194750 (传真) 13520489991   尤  华 13691164088

内蒙古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正军 0471-4343572 13847178963 

呼伦贝尔市兽医工作站        周  辉 0470-8221768 13847041170

海拉尔宾馆: 王庆华  0470-8353188  13947009291

 

 

附件:   1、培训单位与人员名额分配表

2、参加培训班人员回执

3、农业职业技能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

名称
大小
类型
修改日期
附件1.doc
80.5K
DOC
2007-6-11 8:40:46
附件2.doc
28K
DOC
2007-6-11 8:40:52
附件3.doc
33K
DOC
2007-6-11 8: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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