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业 部 兽 医 局
农医防便函【2007】307号
关于举办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8月15日农业部召开的“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和疫情应急管理工作。定于9月24-27日在北京举办全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培训班,委托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动物防疫法》贯彻学习;
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重点释义;
3、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有关方针政策的讲解;
4、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治技术规范的应用;
5、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实战经验交流。
二、参加人员: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兽医行政部门1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1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1人,不得超员,参加会议人员交通费自理。请将参加代表回执(附后)于9月15日前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应急处。
三、时间:9月24-27日,24日报到,25-27培训;
四、地点:北京永安宾馆;(朝阳区农展馆北路甲5号)
联系人: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应急处张银田、吴威
电话:010-64194768、64194602
传真:010-64194623
农业部兽医局
参加培训代表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