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工等7个职业技能鉴定主体职业人员及设施设备配置表”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防疫站(中心)、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根据《“十一五”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农办人[2005]63号)和《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管理办法》(农人发[2006]6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中心按要求召集了有关专家编制了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工、兽医化验员、宠物医师、兽药疫苗制剂工、畜禽产品检验员、兽药检验化验员7个兽医行业主体职业的职业鉴定人员及设施设备配置表(草稿)。现将各工种配置表(草稿)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对以下几方面内容提出修改意见:(1)基本的鉴定能力及鉴定师资人数、鉴定场所设施面积、用于鉴定工作的办公设备是否能满足鉴定工作需要;(2)专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的配置、功能与用途、主要性能或技术指标(定位于国内平均水平),是否符合职业标准、职业培训教材的要求,有无遗漏或多余;价格的估算是否合理等。有无意见,均以正式文件上报;有修改意见的请将修改意见于10月1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上报。
联系人: 洪 光 尤 华
联系电话: 010-64194671 手机:13520489991
传 真: 010-64194750
邮 箱: yzuhg@126.com
通信地址: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902室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兽医公共卫生处
邮 编: 100026
附件 兽医化验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工、宠物医师、兽药疫苗制剂工、畜禽产品检验员、兽药检验化验员人员及设施设备基本配置表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