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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秋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8日         来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吴威


 

关于强化秋季禽流感等重大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疫控(防)[2007]1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动物疫控(卫生监督)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医站:

今年815日,农业部召开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孙政才部长做了重要讲话。为贯彻落实视频会议精神,做好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十七大”召开营造良好环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抓紧做好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7]111号内部明电)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尽管我国禽流感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疫情明显较少,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有些地方仍存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思想放松,免疫不到位,以及监测不及时等问题。各级动物疫控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视频会议的精神实质,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秋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整体构建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各地应将上述四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责任制文本汇总报我中心。我中心视情况对有关省份进行检查评价。

二、及时反馈、报告工作

各级动物疫控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监督工作及时按规定向我中心反馈情况,形成报告工作制度。一是从10月起,各地应于每周周一向我中心报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5种动物疫病的秋防免疫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二是各地要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工作,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报告网络和村级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一旦发现家禽出现急性发病死亡,应按规定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规范操作、科学免疫

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关键是抓好免疫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力度,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一是建立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的免疫制度。牢固树立全年免疫的防控思路、建立与完善月免疫日制度,并将月免疫日制度文本材料及落实情况由省级疫控机构报我中心。二是针对今年秋防,要切实加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的免疫进度,确保在10月中旬前完成重点地区和重点禽群的禽流感免疫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三是规范免疫操作,各地应按照免疫方案和免疫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免疫工作的宣讲与技术培训,注意消毒和人员防护,杜绝人为传播疫病。

四、加强管理,规范行为

养禽场(户)要建立健全防疫制度,规范免疫档案,规模养禽场和养殖小区,要采取封闭饲养,加强对禽舍的定期消毒。对饲养间隔期禽舍,要彻底消毒灭源。候鸟密集活动区的养禽场(户),要增加禽舍的防鸟设施,防止候鸟传播疫情。

五、依法检疫、强化监督

一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管理,规范检疫出证行为,按规定严把检疫关。二是各地要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严肃处理拒绝强制免疫、逃避或抗拒检疫,以及贩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行为。三是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强化对过往动物及其产品监督检查。四是加大活禽市场监管的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休市和定期消毒制度,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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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8 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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