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级兽医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名单的通知 2007年10月8日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文件
疫控(监)[2007]171号
关于报送省级兽医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兽医)卫生监督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医站:
为扎实做好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省级动物疫控(防疫监督)系统所属兽医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我中心决定重点抓好省级动物疫控(防疫监督)系统所属兽医实验室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的管理和培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于2007年10月20日前将上述人员名单报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处(上报表格见附件)。届时,我中心将针对上述人员举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
联系人:刘 伟 李文京
电 话:010-64194767;64194663 传 真:010-64194767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农业部北办公区20号楼
邮 编:100026
附 件:省级兽医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名单回执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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