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发布日期:2008年6月18日 来源: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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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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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前身为深圳市兽医卫生防疫检疫所(加挂深圳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是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属下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该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授权负责深圳市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依法对动物疫病、疫情进行调查、监测和处理;受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委托,依照《兽药管理条例》、《深圳市鲜活农产品食用安全管理规定》,对兽药的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实施检查、监督;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进行受理、初审和管理。所内设有办公室、防疫科、检疫科(监测科)、监督科、兽药管理科。实验室拥有荧光PCR仪、酶标仪、细菌种类鉴定仪等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并具有一批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各种动物疫病进行监测,并建立与完善了实验室质量体系,向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以及广东省计量认证办公室提出申请,于2004年6月顺利地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及广东省计量认证的评审。
十多年来,深圳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和市农林渔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全所上下共同努力,高举邓小平理伦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依法做好我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监测和兽药管理工作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多次获得上级的表彰和奖励,为确保深圳市畜牧业生产发展和深港市民吃肉饮奶卫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在2004年的抗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阻击战中,全所人员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日夜奋战,及时、有效地控制、扑灭了疫情,彰宣了动物防疫队伍的崭新形象,获得了“广东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先进集体”的称号。
今后,我们所将继续团结一致,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地址:深圳市宝安南路2127号 邮编:518001
电话:(0755)25583396 传真:(0755)821171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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