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部颁消灭马鼻疽标准,经农业部考核验收,我国于2004年消灭了马鼻疽。为做好消灭马鼻疽对外公布准备工作,按照部兽医局的要求,我中心拟对北京等21个养马省(区、市)马鼻疽情况进行监测(抽检数见附件),各有关省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监测工作,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消灭马鼻疽后的监测工作总结(包括本次监测总结)报送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
消灭马鼻疽效果监测方案
我国于2004年消灭了马鼻疽后,21个马鼻疽原疫区省(区、市)临床未再发现临床病马,也未检出阳性马属动物。为了进一步巩固马鼻疽消灭成果,我中心拟对马鼻疽原疫区省(区、市)的消灭马鼻疽效果进行抽样监测,监测方案如下:
一、监测省和监测点
(一)监测省:21个马鼻疽原疫区省,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四川、西藏、云南、贵州、山东、江苏、河南、安徽。
(二)监测点:根据饲养马属动物具体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存栏较多的马鼻疽原疫区县3~4个。
二、监测内容
现场对马属动物实施马来因点眼试验。
三、监测数量
马属动物监测数量见附表。
四、要求及结果判定
按照《马鼻疽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试验结果进行判定。
五、需报送的材料
(一)本次监测的结果及分析报告。本次消灭马鼻疽抽测结果(抽测县名称、马属动物存栏数、抽测数、阳性数、阳性率、扑杀数)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二)历年的消灭马鼻疽工作总结。包括达标前各年代马鼻疽疫情发生范围(县、村)、马属动物存栏数、发病数、死亡数、死亡率、监测数、阳性数、阳性率、扑杀数、疫区县名称;消灭马鼻疽达标后近几年的监测情况及数据(监测县名称、马属动物存栏数、监测数、阳性数、阳性率、扑杀数及诊断试剂来源)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三)农业部及兽医局(或畜牧兽医局)公布下发到省的有关消灭马鼻疽文件、消灭马鼻疽证书(盖农业部印章)、省级消灭马鼻疽成果奖证书和农业部、省级专家组现场考核验收时的照片复印件。
六、时间安排
拟定于2008年6月初~9月底。具体领取诊断液及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七、组织安排
监测由各有关省(区、市)组织,我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抽查、指导。邻近省之间可相互交叉检查。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消灭马鼻疽抽测所需诊断试剂由我中心提供,各有关省按规定抽测数量到我中心提取马鼻疽诊断试剂,并参加培训。
(二)被抽测对象应排除有眼疾的、体弱多病的和价值高昂的马匹。
(三)被抽测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本次马鼻疽抽测工作,要配合我中心专家组做好现场马鼻疽抽测和判定工作,要详细记录现场抽测过程,对相关报表、数据应认真填写核实。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苏增华 电话:010—64194648 13910688195
杨 林 电话:010—64194671 15001081008
010—64194750(传真)
附表:
马属动物监测数量表
单位: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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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
数量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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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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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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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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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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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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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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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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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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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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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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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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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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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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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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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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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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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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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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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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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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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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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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