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控(监)[2008]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
为加强国际交流,学习国外在高级别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与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提高我国高级别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水平。经研究,我中心决定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联合举办高级别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邀请美国、瑞士、英国等世界著名兽医机构的生物安全官员和专家到会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8年11月2日-5日,11月2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宁卧庄宾馆北楼(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20号,电话:0931-8265888)
三、培训内容
1、高级别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动物实验室设计与建设;
2、高级别兽医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3、动物病原微生物危害性评估理论等。
四、培训人员
上海、重庆、河北、辽宁、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四川、新疆、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上海兽医研究所每单位2人,分别为主管兽医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和生物安全负责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每单位1人,为主管兽医实验室工作的领导。
请参加培训人员按照附表要求填写好回执,于10月20日前传真到兰州兽医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联系人:郭建宏
电 话:0931-8342585;13893653908
传 真:0931-8342052
E-mail:gregjh@163.com
(二)联系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 伟 李文京
电 话:010-59194767;010-59194663
抄 送: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兰州兽医研究所、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上海兽医研究所
附件:参加培训班人员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