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春季全市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情况检查的通知
深动监通〔2009〕11号
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及各街道动(植)物卫生(防疫)监督所(站):
为落实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市政府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要求,科学评价各区、街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掌握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完成市农林渔业局2009年责任目标白皮书提出的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年初制定的计划,我所定于6月中旬对你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6月9日至6月12日。
二、检查方式
市所组织各区检查人员进行交叉检查。宝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派2人参加龙岗区检查组,检查龙岗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及各街道动物防疫监督所春季防控工作情况。龙岗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派2人参加宝安区检查组,检查宝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街道动植物防疫检疫站和光明新区各街道动植物防疫检疫站春季防控工作情况。
三、检查内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一)春防工作情况和甲型H1N1防控部署情况汇报,并提交书面总结给检查组。
(二)查阅文件资料:
1.春防工作安排部署及督查有关情况;
2.动物防疫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3.防控经费落实情况(填写2009年春防经费统计表);
4.免疫方案与免疫情况(填写2009年春防牲畜免疫密度统计表、家禽免疫统计表和犬只免疫统计表);
5.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制定情况与实施情况(区级);
6.疫情报告和病死畜禽处置情况;
7.防疫信息上报情况;
8.防疫物资管理(填写2009年春防疫苗统计表);
9.动物标识管理;
10.人员培训和防疫宣传。
(三)现场检查:
1.防疫物资储备与保管设备情况;
2.饲养场(户)免疫档案;
3.防疫信息网络运作;
4.实验室工作情况(区级);
5.免疫注射点运作情况;
(四)现场取样:
详见《深圳市2009年5月集中监测抽样方案》(已下发)。
四、结果通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总结检查情况,提交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评比结果、春防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我所汇总后将通报检查结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文武金 电话:25564853 传真:82117134)
附件: 1.《深圳市2009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检查内容
及评分标准》
2.《2009年春防疫苗统计表》
3.《2009年春防家禽免疫密度统计表》
4.《2009年春防牲畜免疫密度统计表》
5.《2009年上半年犬只免疫统计表》
6.《2009年春防经费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