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控(安)[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工作总站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医发[2009]15号),切实开展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质量,我中心拟组建“全国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专家库”,以执行区域级和省级兽医系统实验室的考核工作,并在兽医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发挥咨询和指导作用。请你单位组织推荐本单位的专家人选,该人选应为省级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专家库成员的推荐和遴选按照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及有关单位推荐,每省原则可推荐两名专家。
二、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二)具有兽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4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相应的兽医实验室工作经验,一定的兽医实验室管理经验,至少从事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工作5年以上;
(四)熟悉与兽医实验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五)身体健康,年龄应在38至55周岁之间;
(六)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参加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工作,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由专家所在单位推荐人选,单位和被推荐人按要求认真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0年1月29日前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请提交推荐表的电子文档。中心遴选后的专家库成员将报农业部兽医局批准。
联 系 人:董昕欣,王传彬
联系电话:010-59194179
电子邮箱:syscadc@126.com
传 真:010-5919434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道20号楼509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125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附件:全国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专家推荐表